旅游景區整體租賃定義
旅游景區整體租賃整體租賃模式是指在一旅游區內,將景區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,由政府統一規劃,授權一家企業較長時間地(最長為50年)控制和管理,組織一方或多方投資,成片租賃開發,壟斷性建設、經營、管理該旅游區,并按約定比例由景區所有者和出資經營者通分享經營效益。頂峰國際規劃設計公司指出這一模式的特點是,旅游景區實行企業型治理,其經營主體是民營企業或民營資本占絕對主導的股份制企業。
旅游景區整體租賃經營模式特征
第一,在明確旅游區國家所有的前提下,將其所有權與經營權有效分離,是這一模式的核心內核。
第二,追其旅游區最有效的投資規模,是該模式的基本出發點。
第三,由政府授權一家企業壟斷性整體開發是這一莫斯的實質內涵。
第四,政府統一規劃,企業長期經營,是景區相關利益者各自利益的必要保障。
旅游景區整體租賃優缺點
1、優點
第一,有利于增強旅游業的競爭力。
第二,有利于吸收社會投資,加快旅游產業的發展。
第三,有利于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,促進地方就業。
第四,有利于豐富旅游產品類型,滿足游客多層次需求。
第五,機制的靈活性,利于調動開發者的積極性
2、缺點
首先,重經濟效益,忽視社會效應,環境、資源破壞開發。
其次,投資的盲目性導致低水平建設。
在此,投資的重復性和惡性競爭。
最后,國有資產被低估。